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人社厅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各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单位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级别:正厅级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
4、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政策研究处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设18个职能处科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政策研究司。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三)政策法规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职称工作专项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
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争议、纠纷仲裁和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奖金制度制定、评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厅。